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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山阳工业区 招商投资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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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ate>2011-11-29T14:53:35+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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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美凯威奇(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开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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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11月18日，美凯威奇(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庆典，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司主管汇聚上海金山，共同见证这一难忘的时刻。副区长沈华棣，镇党委书记张权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黎连忠，副镇长人选王玉萍等领导出席开业仪式。在开业仪式上，沈华棣、张权权等领导分别为公司剪彩并讲话。沈华棣代表区政府对美凯威奇（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开业表示衷心的祝贺。他指出，金山正日益成为企业家们的投资热土，美凯威奇作为一家全球型的优秀企业，能够入驻金山，非常不易，希望美凯威奇公司在中国谱写更加美好的篇章。张权权指出，美凯威奇作为一家享誉世界的百年企业，能够选择在中国上海金山投资，足以显现其远见。相信美凯威奇（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定会以开业为契机，开创事业新辉煌。当天下午，美凯威奇公司 主管一行20余人在参观了金山区城市规划展示馆和金山城市沙滩后，来到山阳田园，举行美凯威奇管理层与当地政府交流会。镇党委书记张权权介绍了山阳镇基本 情况，并欢迎大家多来金山、多来山阳安家置业。随后，就该公司关心的员工生活、人才招聘、降低成本等问题，双方进行了交流。&nbsp;&nbsp;&nbsp; 据悉，美凯威奇公司成立于1895年，总部位于德国汉堡。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凯威奇一直致力于全球的高质量喷涂油漆的开发与生产，并在世界范围具有领先地 位。目前，已在1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工厂，在我国，主要为风电企业提供风能涂料，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美凯威奇公司入驻中国上海金山，必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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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9.招商新闻</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53:35+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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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阿什福德城堡酒店盛大开业</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70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 由上海鹿阳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位于山阳镇龙皓路亭卫公路路口、具有爱尔兰中世纪庄园古堡风格的上海阿什福德城堡酒店于11月24日正式盛大开业。&nbsp;&nbsp;&nbsp; 区委书记杨建荣前来祝贺，在察看、了解了酒店的装修、布置、运行等情况后，他勉励阿什福德城堡酒店在开业运营后，发挥优势与特色，以非凡的品质、优质的管理服务，打响品牌，把酒店办成区内乃至全市一流的酒店。&nbsp;&nbsp;&nbsp; 副区长沈华棣，山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黎连忠分别讲话。区委宣传部部长张权权，山阳镇党委书记时建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美华等领导出席当晚举行的开业庆典。 &nbsp;&nbsp;&nbsp; 据了解，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上海阿什福德城堡酒店，是上海鹿阳实业有限公司在金山倾情打造的高档商务度假酒店，也是上海迄今为止第一家欧式城堡酒店。该酒 店的建成开业，必将有效地提升金山区商务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该酒店投资3亿元，占地面积25亩，总建筑面积33511平方米，共六层，地下一层。酒店以 各种雕塑、壁画、浮雕等与建筑紧密结合，是古典建筑的全新浪漫演绎。酒店大堂十分气派，设在一层和地下空间组成的共享空间内，总服务台设在大堂地下一层。 地下大堂设有酒吧、咖啡店、行李房、商务等齐全的服务设施，并有两座螺旋而上的楼梯引导至大堂一层。住店客人从大堂经过西北侧走廊前往客房区。大堂邻接的 二层为餐厅部分，设有多个不同功能的风味餐厅，有豪华气派8米高的中式正餐大餐厅，有舒适私密的雅座包间及西餐厅。地下层KTV、台球室、酒吧、健身房 等。每个客房的观景窗和室外的小观景平台是客房内的活动中心。双套间设有专门的会客厅，豪华套房设于顶层，宁静、安全、配套齐全，视野开阔。...]]></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1700@http://WWW.shanyang.gov.cn/</guid>
<dc:subject>9.招商新闻</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52:09+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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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内资企业扶持政策</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 注册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7%、营业税的35%、企业所得税的18%给予扶持。实地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6%、营业税的35%、企业所得税的16%给予扶持。实业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5%、营业税的30%、企业所得税的15%给予扶持。...]]></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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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3.优惠政策</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50:00+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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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外资企业扶持政策</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注册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5%、营业税的35%、企业所得税的15%给予扶持。　　实地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5%、营业税的35%、企业所得税的15%给予扶持。　　　　实业型企业：按企业实现增值税的5%、营业税的30%、企业所得税的15%给予5年的财政扶持期限。...]]></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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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3.优惠政策</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48:33+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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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美国休斯顿国际贸易中心（上海）推介会邀请函</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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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9.招商新闻</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47:21+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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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企发公司组织参观2011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nbsp; 2011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于2011年11月1日-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2011年11月4日下午，在党支部书记郭勤俭的带领下，企发公司组织员工一同前往参观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简称&ldquo;中国工博会&rdquo;）。 2011年中国工博会以&ldquo;创新转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rdquo;为主题，继续强化交易为核心的展示、评审、论坛为辅的四大功能，吸引了来自全球21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1869家参展商，展览总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近60场配套讨论活动同期举办。2011年 时国家&ldquo;十二五&rdquo;的开局之年，本届中国工博会规模进一步扩大，汇聚中外一流制造业名企，荟萃众多关键技术和产品，凸显高端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国 &ldquo;十二五&rdquo;期间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做强装备制造业，跻身制造强国助力。2011年中国工博会八 大专业展各具特色，新品荟萃，热点突出。...]]></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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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9.招商新闻</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46:01+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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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地块推介</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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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1.招商项目</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42:07+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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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急企业所急，管委会牵线搭桥为企业排忧解难</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4.html</link>
<description>工业区企业上海 唐科尼龙有限公司厂房建成后，通过洋山深水港运抵一批设备，需要洋山海关进行开箱勘验，但是由于洋山海关人手紧任务重，设备不得不暂留码头，无法立即运至 厂房进行安装调试，企业非常着急。管委会得知这个情况后，及时与金山海关取得联系，金山海关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派出人员义务代洋山海关进行开箱勘 验，加班加点在两天时间内顺利完成勘验工作，使得唐科尼龙公司的设备及时进场安装，企业按照进度安排在6月底可以顺利投入生产。　　2011年5月4日下午，唐科尼龙公司为了表达感谢，向金山海关赠送了锦旗与感谢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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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9.招商新闻</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39:56+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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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圣东尼（上海）针织机器有限公司</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3.html</link>
<description>圣东尼（上海）针织机器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罗纳帝（LONATI） 集团投资在上海金山区山阳镇的针织机器制造企业，罗纳帝集团是世界著名的纺织机械制造商，尤其在针织机械制造领域更是引领行业的排头兵。圣东尼（上海）针 织机器有限公司的SM8-TOP2电脑提花无缝针织内衣机是从罗纳帝下属企业圣东尼公司引进的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适合市场的先进纺织机械品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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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3.明星企业</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38:12+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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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工业区企业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9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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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7.成功案例</dc:subject>
<dc:date>2011-11-29T14:31:00+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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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3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第一条（目的） 　　为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减少投资风险，改善创业投资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lt;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mdash;2020年）&gt;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特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ldquo;风险救助专项资金&rdquo;）。为充分发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上海创业投资机构自愿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政府匹配的资金。 　　（一）经备案登记并通过主管部门年检的创业投资机构自愿从其年度税后收益中按不高于10%的比例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或自愿按不高于其注册资金5％比例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自愿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在认缴风险准备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认缴的风险准备金一次性存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的专项资金帐户，实行专户存储。 　　（二）市政府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予以1:1匹配，政府匹配资金列入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政府匹配资金不实行专户存储,由市财政根据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实际发生的补助金额，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算，将资金拨入风险准备金帐户。 　　（三）资金的管理。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存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代理银行开设的专项资金帐户，专款专用。并根据出资人分设明细帐，实施分账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办法施行后，创业投资机构因投资失败而清算或减值退出的风险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损失，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获得部分补偿。 　　1、通过本市创业投资机构备案登记和年度检查； 　　2、参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并缴纳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 　　3、所投单个项目的金额未超过该机构自有资金（或其管理资金、或其自有资金与管理资金之和）的15%； 　　4、单个项目的投资行为在1998年5月31日之后； 　　5、所投资的单个项目，投资期已经满2年； 　　6、所投资的单个项目，于本办法施行后因失败而清算或减值退出。 　　第四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组成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理事会对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运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管理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帐户和创业投资机构存入的风险准备金；审核风险救助资金的申请；认定损失额度；编制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书面汇报、资金拨付情况和创业投资机构运营信息。 　　第五条（资金拨付审批权限及原则）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补助项目由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审批。 　　（一）创业投资机构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损失，是指投资机构对单个项目投资回收的货币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分红、管理费用收入、股权转让收入、项目清算回收等）与退出前累计投入该项目的投资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对符合申请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经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对投资于经认定的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不超过投资损失的50%给予补助；对其中投资于经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按不超过投资损失的70％给予补助。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向申请补助的机构拨付救助资金的总金额将不超过该机构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累计缴纳风险准备金总金额的200％。 　　（二）对存在出于欺诈目的故意导致创业投资项目减值退出等不诚信行为的机构，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补助资格并由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在行业范围内公布。 　　第六条（申请及拨付程序） 　　（一）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各创业投资机构，须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结束前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的风险救助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区县属创业投资机构，应在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的同时，抄送区县科委、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区县财政局。 　　（三）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有关风险投资机构提出的资金补助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补助额度；并编制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平衡表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 　　（四）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后的补助经费额度给予拨款。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二）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承担风险救助专项资金日常工作，其必需的管理费用，拟每年初由该行业协会按照必需、必要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报经理事会审核后，可在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创业投资机构缴纳的风险准备进部分）专户存储所产生的利息中列支。 　　（三）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于每年年初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上一年度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八条（资金撤回） 　　因被主管部门取消备案资格、歇业、清算或其他原因结束创业投资业务以及不再愿意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里撤回已缴纳且未被使用的资金；同时自动失去获得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 　　对于要求撤回风险准备金的机构，需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申请后，办公室可以将申请撤回的风险准备金未被使用的部分退回给申请机构。 　　第九条（风险救助资金清算） 　　因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风险救助专项资金无法继续运作而宣告终止时，已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里获取本单位已缴纳且未被使用的风险准备金。 　　第十条（办法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实施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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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2.政府公告</dc:subject>
<dc:date>2009-11-18T12:58:46+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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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3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为加快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切实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mdash;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本市各类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本市企事业单位投资于转化项目以及投资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进行专项扶持。 二、专项资金扶持的政策 1．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上述1-3类扶持对象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在本市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近三年的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扶持。 5．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用其从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三、转化项目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1．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2．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并将转化项目认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技术成果转让合同送主管税务部门。 3．审核程序：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 4．信息反馈：主管税务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企业。 四、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一）企业申请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2．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 4．工商登记复印件； 5．分月销售明细表； 6．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7．纳税明细表； 8．税单复印件； 9．会计报表复印件； 10．自主知识产权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11．财税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的申请资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二）企业申请投资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投资协议、验资报告； 2．被投资单位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会计年报、经财税部门审核盖章的对应投资额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企业纳税清单和企业所得税缴款书复印件； 4．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5．《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6．财税部门审核需要的其他资料。 企业的申请资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1630@http://WWW.shanyang.gov.cn/</guid>
<dc:subject>12.政府公告</dc:subject>
<dc:date>2009-11-18T12:57:41+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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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世博会筹办和运营期间免收参展者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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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遵循国际惯例和历届世博会的通行做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上海世博会筹办和运营期间免收参展者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世博会筹办和运营期间免收参展者下列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ldquo;收费&rdquo;）： （一）在参展者申请主体登记审批时，工商部门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和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税务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二）参展者在展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税务部门免收税控发票工本费。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免收参展者相关收费的落实工作，确保政策的兑现，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世博会参展者充分了解和享受免收费用政策。 三、对于免收的上述收费中应缴中央主管部门的收入，由执收单位向上海世博局统一收取（具体收缴方式由执收单位与世博局商定），收费收入由执收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按原规定渠道上缴中央。 四、对于免收收费中减少的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本通知实施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底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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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2.政府公告</dc:subject>
<dc:date>2009-11-18T12:56:47+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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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2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沪府发〔2007〕21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对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ldquo;专项资金&rdquo;）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ldquo;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rdquo;和加快&ldquo;四个中心&rdquo;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按照本市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市合作交流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由市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决策、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 　　（一）对口支援项目； 　　（二）企业投资项目； 　　（三）国内来沪企业服务工作； 　　（四）合作交流专项工作； 　　（五）会展项目； 　　（六）人力资源培训项目； 　　（七）重要课题研究； 　　（八）经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主要有： 　　（一）无偿援（资）助； 　　（二）专项资（补）助。 第五条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以下简称&ldquo;市政府合作交流办&rdquo;）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ldquo;市领导小组&rdquo;）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应该根据市财政预决算制度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决算；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统筹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经市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一般不予调整。具体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按程序报批后予以调整。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但确需追加的项目，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采取一事一报方式，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实施。 第九条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根据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安全、高效、合法、合理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受理、管理、监督、评审、验收、资金拨付、审计等工作。 第十条项目单位应该按照计划和相关规定提出用款申请，组织项目实施，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出验收申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不得虚报、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对于有上述行为之一或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不符要求的，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申请； 　　（二）暂停拨付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三）追收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四）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对口支援项目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口支援项目，是指专项资金无偿援助本市在西藏、新疆、云南、三峡库区等对口支援地区实施的项目（以下简称&ldquo;援建项目&rdquo;）。 第十三条援建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口支援工作要求，符合本市对口支援规划，符合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需求； （二）有利于对口支援地区脱贫致富，有利于提高对口支援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促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让贫困群众受益，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基本教育条件。 第二节 企业投资项目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本市企业在对口支援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实施的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本市企业在东北、西部、中部地区实施的重点战略资源、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和实施国内梯度转移、构建产业链的市场拓展项目。...]]></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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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2.政府公告</dc:subject>
<dc:date>2009-11-18T12:55:57+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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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title>
<link>http://WWW.shanyang.gov.cn/archives/00162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加强政府科技投入和管理 　　（一）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到2010年，市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区县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占当年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达到5%。在政府科技投入总量中，通过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等形式，统筹安排各项政策资金需求。 　　（二）优化政府科技投入结构。市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重点支持国家重大专项、本市中长期科技规划重大专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专项等的实施。区县财政科技专项投入要加大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切实保障重大专项实施。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专门经费，为国家和本市重大专项实施提供配套支持。对符合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迅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由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ldquo;成熟一个、启动一个&rdquo;的原则，对重大专项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等可行性论证，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支出，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五）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企业建设技术中心、购买国外先进研发设备等，由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国家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施&ldquo;科技小巨人工程&rdquo;，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七）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国有重点制造类企业集团要制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逐步达到5%以上。将研发投入、品牌创新、专利授权和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支持多种所有制企业推进自主创新。民营、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研发机构等均可公平参与申报地方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创造和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自主品牌。中方企业在扩大合资合作中，要更加注重对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九）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基金的捐赠，可按规定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增强产学研创新合力 　　（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合作。对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建设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企业购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成果、科研机构从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等，由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对企业委托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技术开发和科研试制所发生的费用，允许企业列入技术开发费用。对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执行到期后可再延长2年。 　　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的发展。 　　（十一）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资源整合，构筑以项目为载体，集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创新机制。改革高校、科研机构考核评价和科研人员职务评聘制度，加强应用导向。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对其日常运行经费、重大装备基础设施、保持学科持续发展等给予稳定支持。 　　（十三）提升高新技术园区自主创新载体功能。深入实施&ldquo;聚焦张江&rdquo;战略，通过张江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向园区集聚。加快工业园区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四）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和创新基地建设。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专门经费，对落户本市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等给予配套支持。推进生命健康、城市生态、计量标准等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机制。 　　四、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十五）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转化专项资金给予研发支持；实现生产或试生产的，返还相关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免收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十六）加大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入力度。对企业以税后利润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由转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组建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不受工资总额限制，自行决定其职工的工资发放水平，并可全额列支成本。 　　五、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十七）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对引进技术和装备的跟踪服务。对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由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对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业主应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并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鼓励外方与国内企业联合投标。 　　（十八）建立多层次的项目业主风险共担机制。对项目业主使用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或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由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引导项目业主和装备制造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 　　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十九）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对纳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本市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中给予优先政府采购。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低于60%。 　　（二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定购制度。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条件的，政府或采购人进行直接首购和订购。 　　七、改善投融资环境 　　（二十一）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创业风险资金加大对种子期、起步期科研项目的投入力度。由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与创业投资机构自愿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等额匹配，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风险救助。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或管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由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二十二）拓宽科技创新企业投融资渠道。政府性担保机构要逐步扩大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担保额比例。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项目代偿损失，由贷款担保损失补偿资金按规定给予在保余额5%以内的限率补偿。推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软贷款力度。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 　　（二十三）加快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上海区域性资本市场建设，为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非上市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和交易提供平台。完善科技创新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办法，加快股权流动。 　　（二十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完善本市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立科技、中小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产权交易等部门对科技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创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推进信用产品使用。 　　八、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二十五）支持创造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专门经费，对本市单位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企业和科研机构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发；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培育名牌产品和著（驰）名商标以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建设等，给予支持。...]]></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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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12.政府公告</dc:subject>
<dc:date>2009-11-18T12:55:03+08:00</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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