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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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镇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献血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
当前,四川汶川大地震,魂牵13亿中国心。为了有力地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根据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排,我镇2008年的献血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本年度献血工作意义不同往年,为了顺利推进本次的献血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特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心系灾区人民,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山阳人民心系灾区,我们要用自己滚烫的献血和无私的奉献来挽救我们同胞的生命,这也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此镇成立了由分管镇长为组长的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及所有企事业单位均成立相应献血工作小组,通过广泛宣传,特别是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为抗震救灾出力的时刻,更应因势利导,发动组织更多的血源,作为支援灾区的具体的实际行动,确保本次全镇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尽力超额计划。
2008年度区政府给我镇的献血指标与往年持平,经镇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达机关各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名额。村级按全村总人数的0.6%计算。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私企、民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独资企业)均按职工人数的4% 比例完成献血任务,各居委会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配名额。
三、献血的对象、范围和具体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凡在本区域内年满18周岁至55周对的适龄健康公民,不分男女都应积极履行献血义务。各单位均要把本次献血作为向灾区人民献血爱心的一次具体行动,并倡导真正意义上的无偿献血。
2、各单位应严格把好人员关。严禁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严厉打击“血头血霸”非法组织人员献血。至镇上体检和献血时,每个献血者均要带好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要有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方可参加该单位的体检和献血。
3、凡超额完成献血计划的单位,可抵扣下年度指标。反之,未完成本年度计划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处以罚款、征收单位献血补偿金等处罚,同时还将追加下年度的献血计划数。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将取消当年度文明单位评选的资格。
四、献血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1、今年的献血日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半月,我镇拟定与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召开全镇献血工作动员大会。
2、6月10日进行献血体检,请各单位按各自任务数按1:1.5的比例组织好人员参加体检。
3、本次献血的时间为6月17日上午一次完成,各单位要以积极的态度,从支援抗震救灾的政治高度落实好人员准时献血。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4、体检和抽血的地点均在山阳镇老年活动中心。(山中路15号,山新居委会西侧)
特此通知

金山区山阳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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