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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 办事) 机构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登记机关盖章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验资报告( 设立办事机构免交)
7、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8、其他文件
受理单位: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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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 办事) 机构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登记机关盖章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验资报告( 设立办事机构免交)
7、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8、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