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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 投资人) 或组建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企业法人盖章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本表格)
3、全体股东( 投资人)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委托书)
4、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
5、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如土地批租、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6、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企业信息卡
受理单位: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