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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须报资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
2、地形图(三份);
3、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一份);
4、土地权属证(复印件、一份);
5、选址论证或选址报告(一份)。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一份);
3、地形图(六份);
4、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方案)蓝图(二份);
5、建设用地申请表(一份)。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二份);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二份);
4、地形图(四份);
5、应拆房屋的产权证(属危房的附加危房鉴定书)(复印件、二份);
6、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蓝图(四份);
7、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和目录)(二套);
8、基础结构图(二套);
9、建设工程概预算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10、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单(各一份);
1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申请表》回执(一份)。
四、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计划批准文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一份);
3、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一份);
4、危房鉴定报告(一份);
5、地形图(二份)。
五、建设工程方案送审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
2、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一份);
3、建设基地地形图(二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二份);
5、市地名办建设工程命名征询单(一份);
6、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审批期限:自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25—40个工作日
